离婚起诉两次,分居3年,女方开庭时没到场
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我的补充: 2018-08-11 11:21
女方是原告,撤诉。女方是被告,缺席判决
第二次起诉一般可以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可以缺席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