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领养方面的法律法规

领养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有一个姐姐,出生时(1975年)被父母丢弃在南京市儿童福利院附近。后来打听到被福利院方面收留,三岁时被人领养。最近去福利院保育科,但他们不愿透露养父母的信息,据说是法律的规定,对此我并不太了解和理解。请问我怎么才能和我姐姐或者她的养父母联系上。或者有什么好办法。即便养父母不愿双方相认,但至少让他们知道我们的讯息。(福利院似乎不肯把我们的讯息转告对方,对此我很不理解)。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QQ:11322442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jsnhj……(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6-09 14: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