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这事法院立案受理不     急!急!急!!!!

这事法院立案受理不     急!急!急!!!! 原被告与2008年11月惊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了解,未经民政部门登记2009年正月原被告私自办理了结婚典礼,婚后不到一个月原告屡次遭到被告母亲的虐待,导致原被告感情不好,经常吵架,2009年10月份原告我外出工作,直到2009年年底回到家,在未领结婚证的 情况下,被告要求原告姚孩子,原告不同意。被告对原告开始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因此造成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不和!2010年正月有外出工作现已达半年之久,期间被告父亲(身为教师一职)多次带家人到原告家里闹事,殴打,恐吓等!导致原告母亲眼睛轻微伤,正常生活遭到破坏!原告对被告的 行为忍无可忍,恳求法院结束这场不事实的 婚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兰强(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0-06-09 10: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