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破产解散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需承担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需承担 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账务上已经资不抵债,

会计账务上欠地税税款,向法人代表借的几万元,和他人几万借款。借款合起来没有超过注册资金。

账务在资不低债的情况下没有再进行职工工资会计科目的处理(包括法人代表工资的处理),

去年的审计已经做了,现在申请破产,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清偿欠地税的税款。

申请破产之后是否会影响法人代表再开公司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zelc……(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2-12-12 21:3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