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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晚上10点半左右我正常驾驶电动车在马路上,当时下小雨灯光昏暗
7月中旬晚上10点半左右我正常驾驶电动车在马路上,当时下小雨灯光昏暗 7月中旬晚上10点半左右我正常驾驶电动车在马路上,当时下小雨灯光昏暗,在距离1米多2米的距离看到一身影,我急忙刹车,车轮前盖碰到一名40岁的妇女,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那位妇女也跌坐在我电车旁。我急忙爬起来询问情况想要扶她起来去旁边人行道坐着,那妇女拒绝,只说我撞到了她她不会起来的,说她腰断了。我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在等待的时间里,这妇女全程拿手机拍摄我,视屏和照片都有,我全程也没躲避。去到医院检查,所有检查费用我都付完了。她一直夸大其词说我把她撞飞在空中腾飞起来说她腰,脊椎要断了。医生说妇女并无大碍,只是几处挫伤。她立刻冲着医生发火,说医生什么意思,是不是想说她装的,叫医生走开。她说她要住院,医生说你这不用住院,不过实在想也行。我妈妈过来一看到她就道歉,她从始至终都用污言秽语骂我妈妈。除了说钱的事,她说要赔偿她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各种费用。我妈妈表示赔偿这事要看交警怎么判定。她随即又情绪激动起来,我妈妈看她这样实在没法沟通,只能先行离开。到昨天8月1日,我们去交警大队协商赔偿事宜。她除了拿来之前检查的所有资料,还拿来了她后面住院的费用说明。交警说我只需要赔偿单子写的几十块医药费和误工费,其他费用产生和那妇女所提的精神损失费我并不需要负责。那女的说按广西省误工费标准每天200,10天2000,那住院的不算我们的,就1400,加上她和她儿子(她说她儿子在家哭)惊吓到了,一共需要1500。交警说她这样算不对,她把死亡率也算进去了。我妈妈也见她怎么莫名其妙加了个惊吓费,我妈不同意。说着说着吵起来,我妈没骂过她,倒是她拍桌子,走到我妈面前指着我妈妈鼻子骂我妈,说我妈给她撞撞试试看,她赔个4000,5000给我们,说我妈出去就该给车撞死才好。从在医院的时候就说要告我们,我全程没逃避过责任。她一直骂骂咧咧,一副就要赖上人的样子,说她之前被人撞到别人赔偿她4,5000。她要告我们就不是1500的事情了,到时还要算上精神损失费。看到这种态度,之前觉得给她个1000多2000只要合理范围给多点也为什么,现在我只想给交警判定的数额,多一毛都不会给的。我想问问,如果她告我不会凭空多出个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
提问时间:2018-08-02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