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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从女方怀孕到小孩出生后7个月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从女方怀孕到小孩出生后7个月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从女方怀孕到小孩出生后7个月,男方未给过一分钱,女方也无经济来源,婚前男方家给过80000彩礼钱,女方为了抚养小孩,用了一部分,在小孩还未断奶的情况下,男方将其抱走,男方家经济条件也不好,男方好吃懒做,没有一份正当工作,婚前欠下一些债务未还,婚后还瞒着女方到处借钱不还,导致女方被追债,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吗?孩子的抚养权会归谁?女方还需要退聘金给男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8-08-02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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