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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经济纠纷

劳务经济纠纷 本人带了几十个工人在新疆阿图市一中教学大楼做粉刷工作,在干活的过程中,因为老板故意拖欠工资和他发生几次矛盾,后来经过本市信访局和劳动局的调节发清了工人剩余工资,在之前本人垫付了有近四万工资没有拿出来。在工人工资发清前老板就故意拖欠材料一直至今有近一月了,致使我们无法把剩下少量的活干完。他的目的就是想和我终止合同,这样一来我垫付的钱无法拿到不说,自己的利润也更拿不到,另外要说明的是;总工程工价是二十二万,我现在全部只拿了十六万,剩下的活也只需一万九能干完,后来我又找过本地的信访局和劳动局,但是他们都说他们管不了了,让我和老板走司法程序,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在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我在工地的辛苦劳动能向老板讨要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喜张琴(新疆)
提问时间:2010-06-0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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