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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现有一个行政诉讼案,原告有两个,A和B,现此案需要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尊敬的律师您好,现有一个行政诉讼案,原告有两个,A和B,现此案需要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尊敬的律师您好,现有一个行政诉讼案,原告有两个,A和B,现此案需要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在再审环节中,因为A时间不充裕只能参与部分,而B不想参与,所以A和B均委托给C代理,但是B又想A和C共同代理涉及到他的部分。我想问两个问题,烦劳您运用您丰富的专业知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解答:
1.是不是只要A写个份委托代理书给C,B分别写份委托代理书给A和C就可以了?
2.但如果B有两个代理人,可能会出现混乱,比如在不同的环节需要在文书上签字,这次A代B签,下次C代B签,这在法律上允许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基(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07-29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