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求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只是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也是有条件的,取保候审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同时规定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以说那位律师的说法和做法有些不妥。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当然就不能办,你要坚持原则,你不必担心。
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但是你们也要依法审查时候合理合法,王律师将取保候审的条件列得很详细,你可以参照。另外建议你多看一看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还有最高检和最高法关于刑事犯罪的司法解释,来完善自己的法学理论功底。
你让他写申请
然后交给领导审批就完了
一切都按程序办
他挑不出你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