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这样的合同签订有效吗?

这样的合同签订有效吗? 我于2007年进入一家公司,进公司时公司总经理承诺转正后签合同、交社保。一个月后我被通知转正,去当地的劳动部门购买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填妥后交总经理审批并盖章生效,但公司总经理一直拖着不办理。
直到去年8月份在公司“招聘”了两名女同事后才办理,当时有一大部门社保己经无法补交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当时我曾经找过公司总经理沟通过相关问题
1.不好补交的社保怎么处理?2.公司应该按照劳动法补偿我的损失,进入公司后双倍工资费用。
当时总经理说1.让我先补签好合同;2.让我写一份情况说明;并承诺以后这些钱会补偿给我.
今年4月份因为合同到期,再加上公司的的总帐极度不配合工作,我辞职了,现在公司要求我在一份情况说明上签字,情况说明的内容是"此前两年多是我不要求签合同",这是完全违备事实的.如果一旦签字,我将什么补偿都没有.
现在公司拖着我的工资不予结算,我是不是可以认定当时公司总经理是有期骗性质让我签合同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太阳(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6-10 09: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