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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司法鉴定结论是轻伤,那么伤残等级是否还要鉴定

司法鉴定结论是轻伤,那么伤残等级是否还要鉴定 去年,城管在拆违过程中,我哥哥上去阻扰引发与拆违工作人员的肢体冲突。我哥哥因此受伤住院,现已痊愈。现派出所委托做了司法鉴定,结论是因外伤致脾包膜下血肿,肝包膜下少量积液,属于轻伤。请问:1、责任如何承担或者按何比率承担责任;2、人身损害赔偿有个伤残等级的,是否要另行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不做的话,是否参照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3、事情发生于2011年12月,那么伤残赔付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即2010年度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gai……(上海)
提问时间:2012-12-1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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