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企业2014年7月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后工资保险未正常发放,2015年6月公司宣布放假
企业2014年7月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后工资保险未正常发放,2015年6月公司宣布放假 企业2014年7月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后工资保险未正常发放,2015年6月公司宣布放假,也无任何生活补贴,2016年8月进行重组,公司叫回部分员工配合重组工作,期间工资发放,无保险,2017年2月宣布重组成功,2017年5月与公司签订续约合同(因公司名称未改,甲方还是原破产重整公司),企业破产重组成功后签订合同未到期,公司在无理由,未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前提下进行裁员,方案如下:员工自动离职,给予1个月补偿;员工可以不离职,正常上下班,但工资未必发放,无补偿金。
原合同一直签订,期间可能有中断,请问员工应如何维权,对于补偿金中工龄时间,工龄计算应从何时算起有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灯(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8-07-23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