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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请求帮助

交通事故请求帮助 交通事故已做了伤残鉴定6级,做这个鉴定花了近二年的时间,病人去鉴定结构10次以上,做了大量的检查,我们送了大量的材料,由于做鉴定前没有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重新做鉴定,第二次做,由于伤者精神问题,看到医院,看到医生就紧张,导致说话不多,鉴定医院就说,(做不出),我们只去了一次鉴定机构,最后,我们没有看到鉴定结果的文字,法院就以这个(做不出)为理由,准备判决没有伤残等级这一块赔偿,请问,这样判决合理吗?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规定,可以维持我们第一次的伤残鉴定吗?谢谢!请求得到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品味人生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12-0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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