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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能否将损失降到最小?

能否将损失降到最小? 男.44岁   两年前通过婚姻介绍所找到一个女伴。
  两人没有结婚,住在一起、两年了,女的把男的一生所以的积蓄都掏空了.....就说要分手、男的试着挽回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而那女的却形同陌生人、说不认识这个男的、(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女的得了胆结石、需要动手术、所有的开支都是男的支付、还无微不至的照顾)   男的去找她、想要拿回一些属于他的东西、例如(电视……)发生争执、110到了、那女的说是给男的当保姆、每月工资1200元。那些东西是她应得的!女的现在又找了个男人、还是个保安。
   女的先前说不认识男的、后来又说是给男的当保姆、还想要啰嗦1200元的工资、
   男的这一辈子都没怎么好好照顾家里的老母亲、原本以为找个伴、可以孝敬年老的母亲、可现在给那女的搞成那样、人财两空、拿什么孝敬他母亲啊!想死的心都有了、
  请问有什么办法让这个男的的损失降到最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32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6-0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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