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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分家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家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的公婆名下有三套住房﹐第一套為村子里的平房﹐第二套為我和我丈夫現居住的樓房(六樓﹐房齡近10年)﹐第三套為公婆二子夫婦居住的樓房(二樓﹐房齡至多5年)。因二子結婚于先﹐當時已有協議﹐六樓樓房較二樓新樓房的價格差異近半﹐故老平房做為六樓的補貼。前些天也由村所在大隊協助書寫了分家協議﹐協議第一套﹑第二套為我丈夫所有﹐第三套為二子所有﹐且公婆﹑我和我丈夫﹐二子夫婦都有簽字。這樣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_don……(天津-西青区)
提问时间:2010-06-07 13: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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