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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房屋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归属 本人(甲)于2005年全额购买房屋一套,产权证上原先名字只有甲一人,2009年3月结婚,在乙的要求下于2009年8月将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改成与其妻(乙)共有,产权各占50%,现乙要与甲离婚,该套房产的产权归属能否全归甲所有。注:甲在房屋交易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在写房屋产权更改登记申请时,注明了在甲乙婚姻关系缔结期间乙方拥有该套房产50%的产权,现甲乙双方离婚,甲方是否能重新拥有该套房产的全部产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memb……(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0-06-07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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