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有一处门市出租,租期未到我把门市卖了,租房人要我赔偿兑店款4万元,但协议上写明只需赔偿一个月的租金即可,租房人说我们签的是住宅协议,应该按照门市协议执行,请律师帮忙,我应该怎样做?
   另外,我租给他的门市,他没有全用做快餐,又另组他人 ,现在租房人手里还有房租8-9千元现金,我怎样要回?
   急盼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hhcc……(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6-07 10:1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