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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电瓶车撞伤后

老太被电瓶车撞伤后 老太在乡村道路上的右边走路,突然被对面驶来的电瓶车撞倒,至3处严重骨折,当时么没及时报警以为没事。去医院后才保的警,第2天做的笔录。现在派出所的责任是同等,应为没有第一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摔倒后都看到的在路的最右边。想问一下这公平吗?还有现在对方只拿出5000元,已经用到7万了,而且又很嚣张,想不赔钱,应为她是60多岁的寡妇,说法利那她么办法,难道真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闻闻放发(上海)
提问时间:2012-12-05 19:4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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