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与未婚夫共同购房并已交首付,办理按揭途中被退回申请,现需更名为未婚夫一人的名字,但开发商要求收取更名

与未婚夫共同购房并已交首付,办理按揭途中被退回申请,现需更名为未婚夫一人的名字,但开发商要求收取更名 您好!由于本人情况特殊,非常恳望各位大律师能给予我专业意见以解决扰事,万分感谢!
  本年11月我与未婚夫二人名字购入一套房产,由于当时我名下已拥有一份父亲继承给我的房产(该房产分别为6个人拥有,我继承了父亲的六分之一的份额)。因我们希望能以首套房的条件购入该套房并申请公职金贷款,当时该房产的律师所告知我们,我与未婚夫可以二人名字购入该套房产,只需办理贷款申请人为未婚夫,我不作贷款申请便可以作为首套房产受理。但因初签定购房协议时只登记了我未婚夫一人的名字,我们按照律师的意见,将名字改为我们二人的(这是第一次改名),最终我们以二人名字签定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交了三成首付。但时隔三周后,房产的律师所竟告知我们申请被退回,声称是由于政策突然改变的原因,还给出我们两个方法:1、转回商业贷款;2、转名(第二次)。但他们竟然说转名还需要交1万元的更名费给开发商。我们得知十分气愤,该方法是律师建议我们操作的,现在他们竟然就以政策改变了把所有的责任推翻,之前也根本没有提及过如果此方法行不通需转名并交更名费。律师所还表示由于我们本次属于第二次更名,所以必须要收取更名费。但问题是我们的两次更名都是因他们而起的,现在最终责任则全部让我们来承担,我们认为十分不合理!现想咨询律师,开发商收取此更名费合理吗?根本没有明文规定的费用应支付吗?难道律师所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吗?
  还望各位能给予我们明灯,好让事情得以解决。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iuz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2-05 17:4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