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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律支援“离婚纠纷”

请求法律支援“离婚纠纷” 律师您好!我是山东陵县的,我是女方,因和男方经别人介绍,认识时间挺短的就结婚了,2010年1月26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及对我殴打,现在有一个女儿才两周,一直有我抚养,我今年3月份在县里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但是一直没开庭,法院调节,我坚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男方出抚养费,我要求男方一次付清,可男方拒绝出抚养费。因为他那边法院有人,我感觉法院人员一直帮男方说话,想强行判决,我不同意,就在12月4日撤诉了,请问律师我接下来该怎么办那? 结婚后由于男方一直没给过我钱,所有这三年中我和我的朋友一共借了五万元钱(因是和好朋友借的钱,当时借时没打借条,起诉后,我才补的借条)这些钱是用在我和孩子的生活上了,这些借款能男方有责任偿还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求支援(山东)
提问时间:2012-12-0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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