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私自拆除妨碍他人经营的违章围墙,警方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进行刑事拘留

私自拆除妨碍他人经营的违章围墙,警方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进行刑事拘留 事发:福州市晋安区
房东背信弃义在我承租的店面前方4米处建起道50米长高3米的简易铁皮围墙,从今年6月初建好,使我店无法正常经营。本人6月初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今未判。也向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多次诉求,9月6日回复(榕证办(2012)176号)对该违建业主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之后,房东在9月22日凌晨又派人在我店门口堆一排渣土,(有报案记录)9月24日我太太(澳门同胞)请人将该围墙拆除,房东带头打伤民工(轻伤),已立案。之后在11月23日警方对我太太已以(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进行刑事拘留。
对此警方是否有依法办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生安乐(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12-05 13:5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