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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再审后,上诉后的生效裁定,还可以继续申请再审吗?
一审再审后,上诉后的生效裁定,还可以继续申请再审吗? 我有一个案件,被告在一审败诉后没有上诉,法院强制执行了两年后,一审法院以院长发现为由进入了再审,一审法院再审被驳回后,被告上诉又被驳回,被告还可以继续申请再审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imawe……(河南)
提问时间:2018-07-0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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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遇春律师 VIP2018-07-07 23:26
按照法律规定,他还有权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追问: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这个申诉应该是很难的了我觉得。法律不是说二审终审嘛?并且已经经过通过一审法院执行两年后再审,维持原判后又上诉的案件,如果说通过一审法院再审过的案件又上诉的为再审案件,高级法院就不应该受理了呀?
回答:你的理解不正确。对方不服二审判决的,有权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至于他申请再审是否能胜诉那是另外一码事。
追问:二审上诉法院不受理再审了吗?
回答:应当由高级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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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涛律师 VIP2018-07-08 11:13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再审维持原判后,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如果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的,当事人不能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如果你的案件因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而中止执行的,现终审判决已生效,你可以向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对方再次申请再审(法院不会受理)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不影响强制执行。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及上诉后作出的二审裁判是再审裁判还是普通二审上诉裁判?请求答复,谢谢。
回答:您好,属于再审裁判。
关于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及上诉后作出的二审裁判是再审裁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査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主要理由
1、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
2、此类案件在二审审理时,原生效裁判仍然存在,此时审理对象即包括再审一审裁判,也包括原生效裁判。将此类裁判理解为再审裁判,符合再审裁判的本质。
3、对再审审理的范围规定的是在原审范围内的全面审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再审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和裁判。由此,再审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对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是平等保护的,对其他未申请再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并不失公平。
追问: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二审可以再审的。请求答复,谢谢。
回答:您好,如前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83条之规定及最高院民一庭的倾向性意见已经明确,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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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忠律师 VIP2018-07-10 12:33
通过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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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喜立律师 VIP2018-07-10 18:10
只能申请抗诉。不能申请再审。因为已经是再审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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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检察院提出抗诉,但是,条件一般也比较严格。
追问:不可以申请上诉法院再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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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申请再审了。
追问: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有人说这种情况下的上诉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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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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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程序,案件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追问: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有人说这种情况下的上诉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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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继看了你的陈述,查阅法律并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民事再审已经是特别救济程序了,再审后,原生效是一审程序就按一审程序处理。可上诉。再上诉判决或裁定后,判决、裁定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再审维持原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再次申请再审。也就是说这时制度内的救济措施已经竭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3、虽然不能申请再审,但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失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以上是法律依据,相信能帮你解惑,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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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追问: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有人说这种情况下的上诉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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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追问: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有人说这种情况下的上诉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
回答:六个月内可以申请高院再审
追问:法律不是说二审终审嘛?并且已经经过通过一审法院执行两年后再审,维持原判后又上诉的案件,如果说通过一审法院再审过的案件又上诉的为再审案件,高级法院就不应该受理了呀?
回答:二审后不服判决,六个月内可以申请高院再审
追问:您的意思是二审法院不能再审了,只能在六个月内申请高院再审是吗王律师?谢谢您的回答。
回答: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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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能申请再审
追问:一审执行了2年后的再审,被维持原判了又上诉,又维持原判生效了,还能申请再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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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6个月内申请再审。
追问:被告在一审法院败诉后没有上诉,法院强制执行了两年后,一审法院以院长发现为由案件进入了再审,一审法院再审被维持原判后,被告上诉又维持了原判,被告还可以在二审法院申请再审吗?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如果说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有人说这种情况下的上诉裁判可以在二审法院申请再审。还有人说,一审法院的再审,上诉后生效裁判是再审裁判。究竟哪一种说法符合规则呢?
回答:答:可以申请再审。
追问:您好,朱君秀律师:最高法民一庭在其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一书中对以上案例给了指导性意见: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及上诉后作出的二审裁判是再审裁判。如果是这样的话,依照法律二审就不应该受理再审啊。
回答:答:我们对句话的了解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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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追问:依照现有民诉法规定,如果说在一审法院再审是一审,上诉后的裁判为二审,有人说这种情况下的上诉裁判可以在二审法院申请再审。还有人说,一审法院的再审,上诉后生效裁判是再审裁判。究竟哪一种说法符合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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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被告可以对二审驳回判决,申请再审;2、对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必须向二审法院申请;3、我感觉你的陈述不是很全面,也没有一二审判决;如果希望继续探讨,可以电话联系我或者加微信探讨分析帮助你。
追问:一审判决是被告败诉,强制执行期间已达两年,被告在一审法院以院长发现为由进入了再审,一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后,被告又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又申请上诉法院中级法院再审,在程序上中级法院受理再审是否合法?难道一审法院的再审又上诉的判决不是再审判决?
回答:1、我认为此案你们原告被告都可以向二审法院的判决“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应该依法受理你的再审申请;是合法合理的;2、我认为你的案件一审是再审判决,你不服上诉,二审判决,不是二审的再审判决,是二审的第一次判决;3、因为再审是指已经审理过的案件又进行了再审理;你的案件二审没有再审理过,所以我认为不是二审的再审过的案件,原告被告都可以申请再审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关于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及上诉后作出的二审裁判是再审裁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百度)。这样的话是不可以申请再审的,究竟怎么才是正确的呢?
回答:1、我认为我的意见正确。2、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倾向性意见,也不是司法解释,也没有法律效力,也是参考意见;3、我认为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司法救济诉讼权利,本案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是法院以职权提起再审,当事人一审、二审都没有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而且二审实际上是第一次审理该案,如果不容许当事人对该案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等于剥夺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司法救济渠道和权利;4、你可以在二审判决生效的半年内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如果以程序不符合驳回你的申请再审,你可以持驳回的裁定或者判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要求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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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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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也可以通过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