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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我随手拿起一个灭火器,但没伤到对方就被他同事放回原地,我被对方用拳头猛烈攻击我的头部,导致我眼睛肿青,鼻骨骨折,压根断裂,我报警派出所说我拿灭火器虽没伤人,但已有犯罪行为,把我两各罚500元钱,拘留十天,现在医药费对方还不认,而且我的头部一直很疼!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对方大概什么程序?对方能怎么赔偿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8-07-06 18: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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