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我随手拿起一个灭火器,但没伤到对方就被他同事放回原地,我被对方用拳头猛烈攻击我的头部,导致我眼睛肿青,鼻骨骨折,压根断裂,我报警派出所说我拿灭火器虽没伤人,但已有犯罪行为,把我两各罚500元钱,拘留十天,现在医药费对方还不认,而且我的头部一直很疼!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对方大概什么程序?对方能怎么赔偿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8-07-06 18: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