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第一次开庭离婚,法官判不离,第二次上诉就一定会离吗?
你好,需要结合感情是否破裂。
您好,一般需要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进行判离,如果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不予判离
您好,要结合感情是否破裂
要看 感情是否破裂
您好,1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2孩子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未满2周岁一般判给女方,已满10周岁遵询孩子意见。
你好,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关键要看理由和证据
是不是判离婚一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不以离婚次数为准,但是实践中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您好,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离,但是也要看证据等各方面情况。不是绝对的,也有第三次才离的。可以来电咨询
需要结合感情是否破裂。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