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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车停放竟然被指驾驶无悬挂车牌的车辆上路而被没收车辆不能发还一事咨询
无牌车停放竟然被指驾驶无悬挂车牌的车辆上路而被没收车辆不能发还一事咨询 你好:
本人把车辆放在地铁站口划分好的车位停泊好上锁,但竟然被交警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为由,而被强行拖走车辆(拖走时当事人不在场),事后本人还以为是小偷给偷走了,因为拖走时停放点根本没留下任何信息,后报警才被指引去查证。待本人去处理此事时被告之是违反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1613),以致没收本人车辆不予发还,那么这不等同于侵吞私人财产吗?请问这算是合理的处罚方式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南之约(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2-03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