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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酒后闹事被打至轻伤

我酒后闹事被打至轻伤 我酒后闹事敲坏对方私家车,被对方打成骨折,医药费28000元,一年后拆钢板大约10000元,应我是个体户,所以我提出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0万元。对方就调解赔偿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指责原因是我酒后闹事,结果导致我轻伤.所以在赔偿上要分主次责任。他这样说有道理吗,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来换取对方赔偿我的价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hjnd……(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2-12-03 12:57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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