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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广西桂林的,我在2018年的3月8日在江苏常州的一家电动车厂家签订的代理电动车销售的合同

你好,我是广西桂林的,我在2018年的3月8日在江苏常州的一家电动车厂家签订的代理电动车销售的合同 你好,我是广西桂林的,我在2018年的3月8日在江苏常州的一家电动车厂家签订的代理电动车销售的合同,签订合同前我就申明要保证所购电动车能够上牌,当时厂家的经理也明确表示一定可以上牌的,但是没有在合同里面提现,电动车购回后,因为我购车的这个品牌是(绿福源)没有在桂林市电动车管理目录里面登记,所以不能上牌,后来,厂家重新给我做的另外一个在桂林市登记了的(劲晨)的合格证,这应该是属于套号车的,现在桂林市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加大,套号车不能上牌了,现在我想跟厂家退货,要求厂家赔偿我的损失,所以咨询一下,厂家销售给我套号车辆算不算违法?这样的合同是不是属于欺诈合同,我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麻烦你了,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与你笑谈(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8-06-2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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