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超律师 VIP2012-12-02 15:33
您好 先和对方协商 协商解决不了 可以通过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追问:我天天打电话给她,她好像不怎么肯路面,还骗我说她在外地,我去找介绍所的人,介绍所的人说她不肯退,从一开始我租她的房子,她就是再欺负我是一个外地人,我想问一下你,按照法律的话,这押金能不能退给我,房租快到了,可租期还未到,
回答:您好 假如对方存在欺诈情形 通过法院判决可以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追问:她就是一句话,租期未到,不退押金
回答:您好 根据您的叙述“ 合同上面写的是租期半年,3个月一付,” 假如您按照您合同约定来处理 对方违约 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追问:嗯,合同书上是你所说的那样写的,但合同书上又另外还写了乙方需交甲方押金,1400块钱,租期满后,房间设施完好,水,电费结清后,余款退还乙方。
回答:您好 既然你们约定的很清楚 您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 对方是没有权利不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直接以不退押金的
追问:那我租期没满,合同签的是半年,房租只交了3个月,那我等于是不是毁约啊
回答:您好 租期没有满 房租只交了三个月 您假如现在不想继续履行合同
却是是属于违约
但是 您也可以喝对方协商 协商解决 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了
总之一句话 事情都是可以解决的
追问:没什么协商的,她好像就是一句话,租期未到,押金不退,那时候我是在介绍所的人保证下才租了的,保证说等我注满3个月就退,我能不能找介绍所的人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