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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A男和B女是夫妻,两人生有一个儿子,现在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现在共有四套房,房产证上面登记的名字全部是女方的,第一套房是婚后买的,学区房,60平米,一百万,第二套是婚后女方家长送给夫妻俩的,120平米,价值一百万,第三套是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俩共同负担买的,150平米,价值300万,第四套是男方结婚前自己出钱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后来把这套房子卖了,买了现在的第四套,价值三百万。现在这个家庭有一个家族企业,A男是总经理,有15%的股份,B女担任董事长,也占有15%的股份,其余股份都是属于女方父母的。女方现在有外遇,也是导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现在有个律师向A男支招,让A男和朋友协议,让朋友做伪证说之前A男欠自己的钱,让A男朋友去A男公司要钱。
问题:1、A男朋友的这种担保会有效果吗?
      2、A男这样做有没有意义?
      3、最终的结果会怎样,四套房子究竟该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jk123……(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6-05 21:4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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