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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货款追讨

货款追讨 本人以个人名义供一批货物到揭阳某厂,并由其一员工写下一送货单。但直到现在还差二万二千几的货款没有收到(总货款三万五千几,前段时间分两次收到总金额一万三千)。现在工厂老板结束了揭阳的工厂,搬到佛山办厂,并以货物质量差为由拒货全额货款,答应只能付总额中的二万(就是再付7000元)。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把货款连同利息一并收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than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2-02 10:2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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