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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因为发生口脚,对方先动手打我,在他前后2次攻击我之后,我忍不住就还手了,结果是我们都受伤了,我的伤是

因为发生口脚,对方先动手打我,在他前后2次攻击我之后,我忍不住就还手了,结果是我们都受伤了,我的伤是 2012年11月30日,因为一个讨论一个问题发生了争辩,然后 他就说话伤害我的自尊心,我之前没有还击,然后他再一次的说话伤害我的自尊心,我就将就他的话还给他,然后他就发火了,就拿登子击打我的身体,前后2次我没有还手,第三次在他还想打我的时候我上去准备制止他再一次的打我,然后他就抱着我把我按在地上,在此过程中他的手撞到了机械,然后别人就把我们拉开了,我眼睛受伤了,逢了3厘米,请问像我们这样主要责任应该谁来承担,我的医疗费等一切费用我自己承担吗?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飞飞921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12-0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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