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被打对方反口说我先动手,鉴定为轻微伤,我可以怎么办?

被打对方反口说我先动手,鉴定为轻微伤,我可以怎么办? 前一阵我被打,眼眶处撕裂伤缝6针,现在留下越3厘米疤痕,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去处理对方反口说我先动的手,当时没有其他人,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让对方得到应有惩罚?

需要赔偿这是毋庸置疑的:医药费,就医院路上的油钱,误工费,还有留疤了,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可以要求那些费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极速之旅(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12-01 10:4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