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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律师好!

我和先生结婚26年了.因我是外籍人士,我们在上海的几套房产都放在了中国籍先生名下.我没有收入.为防万一,先生立有遗嘱,大致如下:
关于我的遗产事宜,特立遗嘱如下:
在我去世后,属于我所有的在中国内地的一切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我妻子xxx继承;如我的妻子xxx先于我去世,则在我去世之后,上述财产由我的女儿xxx继承.
请问律师:
1.这份遗嘱可行吗?
2.这份遗族必须公证才能生效吗?
另外,您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能保护我在万一情况下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今年鱼塘(上海)
提问时间:2012-11-30 11: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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