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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却没有作股权变更及任何证明,只有口头承诺是否成立?

公司合伙却没有作股权变更及任何证明,只有口头承诺是否成立? ABC三人合伙,使用A为法人及百分百独资的公司经营品牌,但没有作任何股权变更,亦没有任何纸质证明,只有口头承诺。后来A主动退出并承诺把公司转交给BC,并要求在他清算他自己的投入后,BC需要把A的投入及额外10万元作为公司及品牌转让条件(只有聊天记录作证明)。在A退出时,只把营业执照及公章留给BC,自己保留公账操作权,因为当时公司还处于亏损状态,BC还没有足够的金钱给A。再后来BC接触到公司在与A合伙时的财务报表,发现在三人合作期间,A擅自使用公账接私单,金额高达数百万,占比整个公司收入的九成五以上,但从来没有跟BC透露。三人合作的新品牌本身的流水才几十万,而A之前曾经因向第三方买税票导致公司在新品牌的业务上的税务出过问题,面对如此大额交易,BC二人认为接收公司会有风险,所以决定也退出A的公司,并成立新公司继续业务。A发现后以借口把公章及营业执照取回,并联系上公司的供应商及客户申明公司及品牌是属于他的。 现问题是: 1. BC二人成立新公司,客户以及业务依然是老公司的。BC二人为了通知客户合作主体变更,出了变更函给客户,盖有老公司及新公司的公章(当时A尚未取回)。这个变更函会否构成伪造文件或其他法律问题。 2. A对他的私单表示是在与BC合伙之前的业务,但是在合伙之后才有金额往来及翻单,请问这是否可以作为不告诉BC的理由。 3. A接的私单所得的利润是否需要分红给BC二人。 4. A在声明退出后,以借口拿回营业执照及公章不予归还是否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erve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6-1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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