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父亲留下的房产没有我的名字,我有继承份额吗
父亲留下的房产没有我的名字,我有继承份额吗 十年前,爸爸和叔叔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叔叔和他女儿还有我弟弟三个人的名字。因弟弟是我们家唯一一个户口在上海的人,所以他当时是代表我们一家把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的。弟弟后来也把户口迁到了这所房子里。房子买好后叔叔说房子给我父母住,给他们养老,等他们不在后或将来有什么事情,我们家和叔叔家将这所房产一分为二,一家一半。当时家里人都是一致同意的。
因弟弟和父亲都在昆山工作,后来没多久父亲又帮弟弟在昆山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款。并决定将上海这边的我们家的这份房产将来全部留给我,弟弟当时也是同意的。06年我父亲突然去世,房子一直由我和妈妈居住。弟弟很少回来看望妈妈,平时也是不怎么关心的。去年我叔叔的女儿想自己买房,叔叔提出将我们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卖掉,他需套现。我们大家都同意这个决定,当时弟弟第一次决定是和之前说好的一样,房产他一分不要的,都给我和妈妈。但没多久他反悔了,经叔叔从中调解,弟弟和我各拿四分之一,妈妈拿二分之一,妈妈以后养老问题也归我,弟弟也同意了。
经过一年的挂牌,房子终于有人要买了,但弟弟突然又反悔了,他将之前所有的口头承诺全部推翻。也不和我通话打招呼,还从叔叔那边将房产证骗走。并和叔叔说这套房子和我是没关系的,叫我叔叔也不要管我们家的事。现在他不同意卖房子,他要拖下去,等他老婆能把户口办到上海再说。
我的问题是:这套房子从法律上说我和妈妈有份吗?弟弟不想卖房,我叔叔可以起诉他吗?我和叔叔可以就房产份额问题和妈妈的养老问题一起将弟弟告上法庭吗?谢谢各位律师能帮我解答,如请律师收费方式是怎样的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ple_……(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2-11-2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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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律师 VIP2012-11-29 15:5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房产一般的应当以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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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房产证名字来说,这房子权利人就3个,你叔叔和他女儿及你弟弟。关于你叔叔想卖房,如你弟弟不同意,你叔叔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房屋析产的方式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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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您是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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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上讲。除非你们能拿出大事买房子时候的钱是你爸妈出的。否则这套房子你和你妈妈是没有份额的
2你叔叔和他女儿有权利起诉你弟弟。做为房屋的共有人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分割共有财产。
3至于房产份额问题。你叔叔作为厉害关系人可以对你们此前的口头约定作证。但是法院采纳其证言的可能性比较小
追问:之前所有的协议都是口头的,因为是自己家里人,没有想太多。现在我没有书面的证明证据,因为当时房屋购买时都是我两个叔叔去跑的。我父亲也只是将钱给了我叔叔。只有我两个叔叔可以证明房子是我父亲出过资的。之前将房子给我一个人的口头协议,也只有我母亲可以证明,但我弟弟之前也和我叔叔承认过,请问证人的口头证据是否有力?
回答:这不是证言的效力问题。关键证人也是本案的相关利害关系人。所以其证明力不大。另外只有证人证言。不能做为审判案件的根据的。你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详细的描述和沟通。建议您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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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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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屋产权登记,你不能份额,房子是以物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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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你和母亲对这套房屋没有产权,但如果能证明父亲的出资,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主张相应所有权。
对于你提到的父亲生前口头上将房屋给与你个人的说法,由于没有书面遗嘱,也非紧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不具有效力。
你和母亲可以就房产问题起诉弟弟。
追问:之前所有的协议都是口头的,因为是自己家里人,没有想太多。现在我没有书面的证明证据,因为当时房屋购买时都是我两个叔叔去跑的。我父亲也只是将钱给了我叔叔。只有我两个叔叔可以证明房子是我父亲出过资的。之前将房子给我一个人的口头协议,也只有我母亲可以证明,但我弟弟之前也和我叔叔承认过,请问证人的口头证据是否有力?
回答:你好:
你叔叔关于房屋的出资这些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但关于你父亲从有口头表示将房子给你,这个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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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除非你们能拿出当时买房子的钱是你爸妈出的。否则这套房子你和你妈妈是没有份额的。你叔叔和他女儿有权利起诉你弟弟。做为房屋的共有人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分割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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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弟弟的财产,很难证明是你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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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叔叔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
2、你可以起诉你弟弟要求确权。
3、我所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价局和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执行,依据案件难易程序和标的大小来计算。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