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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在昆山工作,今年10月30日下班途中,和一逆行的电瓶车相撞,后经交警现场询问完后由120送昆山一医院诊治,诊断结果是右胫骨平台骨折,经内固定钢板手术后于19日出院在家休养,年后才可负重行走,明年8月再行内固定拆除的第二次手术。18日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为对方全责。现由于是下班途中发生的,所以已由单位在27日上报工伤登记,待补全相关资料后处理,18日交警那发认定书的时候还发了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说认定送达十日内可申请调解。现求各位律师回答的问题是:
1、在苏州或昆山具体处理中,工伤赔偿后还能进行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吗?
2、事故责任方至今未露面,到现在的所有费用都是由我自己垫付,有什么方法可向对方要求先行赔偿一部份。
3、明年第二次手术的费用还要由我自己垫付吗?
4、工伤的鉴定和赔偿要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可以申请吗?
5、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赔偿要等第二次手术后交通这边的鉴定后才能申请吗?
先谢谢愿意回答的律师,谢谢!在线求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l573……(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1-29 10:3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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