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有一套房子于今年一月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给一个人,当时全款已付,我也已经收到
我有一套房子于今年一月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给一个人,当时全款已付,我也已经收到 我有一套房子于今年一月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给一个人,当时全款已付,我也已经收到。当时因为我人在外地不能当面过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在当地办理了公证过户手续给这个买家,结果,今年三月份的时候中介告诉我第一个买家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他们把房子转卖给第二个买家第一个买家也同意了,然后又让我出去一份公证书给他办理公证过户,当时第二个买家打了定金给中介公司没有付全款,后来因为一些原因第二个买家又不买这套房子了,第一个买家提出自己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公正第二次办理的,是第二个买家的名字,还需要重新办公证,我没有配合他们重新办理公证书导致第一个买家没有办法过户,所以第一个买家将我告上法院,让法院判决房子归属与他,并要我按照当时买卖合同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繁琐将我告上法院,让法院判决房子归属与他,并要我按照当时买卖合同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胜诉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06-14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