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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调解后,鉴定轻伤还能有效吗?

调解后,鉴定轻伤还能有效吗? 朋友和人发生争执,动了手,两边都有点伤。后报警,在派出所调解后签了调解书,各自承担自己的药费。几天后,那人拿轻伤鉴定书到派出所要告我朋友。请问鉴定书对我朋友还有效吗?后派出所调解,那人认识派出所的民警!那人说要赔偿他的手表,手机等,说在争执中弄坏了。朋友不同意,后朋友到外地工作,派出所打电话说要通缉他。请问我朋友这样派出所可以通缉吗?前面的调解书对我朋友有法律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sw(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0-06-0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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