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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被轿车刮伤的老人自己先垫付了治疗费用,现在拿发票很难于肇事者碰面处理,双方均已经在交警队做了记录,肇事轿车也已经承担全部责任,受害者就要一直等肇事者有时间才可以处理啊,现在的国家跟社会是这样吗?在中国我不信!请求有关好心律师能给于外地在浙江的老人一点帮助,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盲5555……(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0-06-04 17: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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