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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 我要起诉的被告是河南南阳邓州人,我是江西人。被告借我7500元,有借条,但现在人跑路了,找不到人!事情发生在广东江门,我有被告在江门的暂住登记表,上面的日期是2007年4月15日-2008年4月15日,有一年的证明,况且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5日,是借条上的日期。而且被告2008年11月5日还办理了暂住证,但这边法庭不受理我的起诉,理由流动人口,现在找不到人,不受理!我想问的是我能否在江门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h80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08-12-11 14: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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