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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律师的纠纷,请帮我看看怎么处理,谢谢了

与律师的纠纷,请帮我看看怎么处理,谢谢了 我于去年因涉及到别人案件中,被刑拘,期间我老婆找了律师,还是熟人的亲戚。给我老婆吧情况说的很严重,我老婆在其劝说下,和他签订了三个阶段的代理合同,一次性给他代理费16000元+1000元车马费,合计17000元。
该律师在我刑拘期间到看守所与我会面一次,在听我讲述了情况后,把我的情况说的非常严重,我在他提供的几份合同上签了字。
我被刑拘1月后被释放,没有批捕,释放单上写到-证据不足,请补充侦查。

到现在已经满一年了,办案警官昨天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取回保证金。情况应该是免于起诉。
我与该律师的合同写明“此费用是是那个阶段律师代理服务费,如发生其他情况另行协商”。所以我认为我应该支付该律师第一阶段的服务费,而剩余其他两个阶段的费用应该归还于我。
我电话该律师,该律师说费用不退!
我认为这与情与理都说不过去!这个不是他应该得到的,他付出多少,就应该得到多少。而且该律师极其不负责任,一种敷衍了事的感觉。
所以我想向其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我想像各位老师咨询一下,应该到那个部门去处理这件事,是上海律师委员会,还是司法局,或者是到该律师所在单位去向负责人索要?

不懂这方面的事,请各位老师赐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njia……(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11-2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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