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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对方跑到我家拿起我家的凳子打了我爸一下,在旁人拉他无效的情况下还要打时我爸爸抢过板凳也打了对方一下,结果把对方的胳膊划了一道口子。当时我爸没有去医院验伤,但是对方在医院缝了6针鉴定为轻微伤。
这种情况下我爸爸属于正当防卫吗?如果属于正当防卫用不用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如果不属于又要付什么责任?谢谢!
问题补充:现在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住院费是3200元,要求我爸爸全部赔偿是否可以?如果我方对医院出具的病历和验伤报告产生怀疑,是否可以提出司法鉴定?鉴定费用是不是要由我方出,大概是多少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dan0……(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11-27 21: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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