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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辞职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托班工作一个多月的时候感觉工资啥的太低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辞职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托班工作一个多月的时候感觉工资啥的太低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辞职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托班工作一个多月的时候感觉工资啥的太低,考虑住宿和生活,所以决定辞职,当时他们说直接走一分工资没有,要是按公司流程就是一个月时间批下来,现在离交辞职报告快一个月了!到6月7号一个月,问他们辞职信批下来了没有,学校有论文答辩啥的比较忙,想提前知道一下,然后他们说考虑公司啥的!批的时间是到6月25号,也就是说从5月7号提交申请,到6月25号才能离职。         我网上搜过我们算是试用期,没签任何合同,其实提前三天说就可以走,现在提前一个月他们又说校区事务啥的,要推迟,这样他们做的对不对?     还有就是他们每个月10号发工资,这个月提前一下八号发的工资,我们学校有事,请假了几天,他们就说辞职人员离职期间工作未满一个星期的工资将在离职时算清,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在一起发。      他们这样是不是不合理,我应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8-06-0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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