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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给予这样处罚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合理么?

给予这样处罚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合理么? 给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写明过程:当事人在小楼走出单元门时看到门被一块地板别着,就用脚踢掉木板,这时被一老年人看到,就和当事人说木板放在这是为了上下楼方便,之后与当事人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当事人一拳头打在老人左脸,导致老年人眼镜摔碎,左鼻梁出血,其后老年人拿起地板,在当事人身上捅几下。过程是这样。我想咨询一下根据我叙述这个过程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符合条理么?还有就是派出所都没给以协商的权利,就直接执法现以在监狱!我现在能做的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25060……(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2-11-27 19: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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