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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包工头,经人介绍认识第二方老板介绍去江苏工作,谈好事宜去了五个工人

我是一个包工头,经人介绍认识第二方老板介绍去江苏工作,谈好事宜去了五个工人 我是一个包工头,经人介绍认识第二方老板介绍去江苏工作,谈好事宜去了五个工人,做火车路途中接到老板电话说是跟第一方工地没有商量好工作事宜工人不用了,工人下车以后没地方吃住要回家。我问老板追路费跟误工费,老板一分钱也不出,工人要我包工头出六七千块钱。请问可以追究老板责任吗?需要哪个部门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晴天(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6-0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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