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车祸索赔

车祸索赔 本人被的士撞伤,交警认定对方的士付主要责任,本人为次要责任。
   对方的车买了保险,昨天本人持资料到保险公司测算对方保险所要理赔的数目。
   保险公司建议我、车主、保险公司三方进行一个三方调解协议,到时可将赔款直接打入我的账号,并将之前车主垫付的部分医疗费打给车主,这样避免了赔款先到车主手上的麻烦。三方调解协议里有注明赔偿金额和付款方式,但保险公司以审赔流程原因不能给出明确的付款期限。
    这种协定方式解决可靠吗,最后还需要到交警那里做调解决认定吗?因为保险公司说要是找交警调解,就不能将钱打我卡上,到时候我得找车主要钱也比较麻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enghu……(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1-26 19:3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