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离婚后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只想登记我和母亲的名字可以吗
离婚后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只想登记我和母亲的名字可以吗 我家08年农村的楼房拆迁,按照楼房实际面积是186.9平方,但是拆迁规定按照人头计算每人30平方,独身子女享受双份,总共180个平方。当时我家先拿了一套120平方左右的房子,后来我结婚,由于我和我老公认识不长时间就结婚,后来感情破裂就离婚了,当时他口头承诺不要我家的房产,所以我们离婚时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上只写明无房产分割。离婚是在今年6月份,过了没有多久另外一套60平方的安置房就下来了。今天我去拆迁办办理房产证登记时,准备一套登记我自己的名字,另外一套登记我和我母亲的名字。对方表示有我前夫的人头所以要他同时到场或者写弃权书才能办理。由于当时办理婚事时一切都是女方操办的。男方只购买一台4200元左右的台式电脑给女方,离婚分开后女方家长买给对方的黄金饰品也没有索回。我想问一下,在这个情况下就不能办理房产证了吗?补充一下,现在联系不上对方,离婚后我还接到过银行电话表示对方有欠银行信用卡钱,银行联系不上,所以要求我帮其联系,难到他在离婚后欠的费用还要我来承担吗,我根本都不知道他欠款不欠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海阔天空(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1-2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