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请病假多长时间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
如果因病在劳动法上有医疗期的规定,工作5年上,可已享受7个月的医疗期,如果医疗期满,其仍然不能回归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其工作年限按每年一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满之后可以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好!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其中:(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同时,你们公司需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如果因病在劳动法上有医疗期的规定,工作5年上,可已享受7个月的医疗期,如果医疗期满,其仍然不能回归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其工作年限按每年一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