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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被公交车撞伤的赔偿问题?

骑电动车被公交车撞伤的赔偿问题? 我的朋友2010年5月7日上午骑电动车去位于深圳科技园的公司上班,由于5月6号深圳下暴雨,路上很堵车。10点半左右我朋友行至科技园2站台处由于前面的公交车上下客的时间太久,我朋友看后面和左边都没有车,于是就想借左边的车道绕过前面的公交车再向右行驶(之前他一直是靠右行驶的,科技园2站台处没有非机动车道)。当他的电动车头刚刚进入左边的车道1/3左右就被后面开来的公交车撞倒了。公交车撞倒我朋友的那一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刹车,撞倒我朋友后还行驶了11米。现在交警的责任花费是双方当事人各占一半,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另外现在住院费花了3万多。这3万多应该是交强险里面付,还是按责任划分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呢?出了医疗费,最后的赔偿我们还应该索赔哪些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dfuyi……(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0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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