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李某,男,1988年3月2日出生,2004年3月10日因盗窃被抓获。后李某供述有下列行为(1)2002年3月2 日曾伙同他人抢劫路人钱包、项链等财物(2)2003年4月,曾盗窃邻居家财务价值2000元(3)2003年5月,因与张某发生争吵,故怀恨在心,后将张某打成重伤(4)2004年3月2日,盗窃某商店财务5000元。对李某的上述四次行为,分别应如何认定和处理,说明理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o363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6-03 20:37